第二章 共同体的本质
随着社会进步,共同体的含义不断拓展,不同语境下人们对共同体有不同的认识。但就本质而言,共同体是个体间关系的结合,具有共同性和相对性。但是,一个有着明晰边界的社区、组织或者团体,也不一定能形成共同体。因为,要形成一个共同体,还需具备精神属性——传递了安全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等要素。
第一节 共同体是个体间关系的结合
从结构上来看,共同体本质上是指由某种共同的纽带联结起来的生活有机体。①人是群居性动物,在群居性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互动的结构,这个结构就是共同体。换句话说,在共同体中的个体,存在着互动关系。
自远古时代,单个的人无法独自从自然界获取维持其生存所需的全部物质生活资料,因此,人群居而成,生存于部落、氏族、公社等“本源共同体”中。②正如格劳秀斯所指出的,“人类特有的东西之一是对社会的渴望,也就是对同类人的共同体的渴望”③。如果说有一种可以称之为自然法的东西,那么,“人的本性自身才是自然之母,它驱使我们寻求一个共同社会”④。亚里士多德将人类的“公共共同体生活”称为“政治生活”。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在《政治学》的开篇,亚里士多德就明确提出,人类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或者也可以说,人类天生就是一个政治性动物。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逐步加深,个体之间的依赖必然也越发普遍,每个人都不能够独自掌握自己的命运,越发多样的需要既要求每个个体必须面对,但又不能独自应对。进一步来看,劳动分工和经济活动专业化使得每一个理性个体都只能选择进入分工网络而不能游离其外,个体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更加彼此相互依赖。①尼采认为,从本质上讲人类社会就是一个关系社会。②总之,人的社会性、群居性决定了其离开了共同体,人将无由所生,也无以为继。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的经济活动既相互独立又紧密相连,彼此共同构成日益精密而又复杂的经济有机体。人作为个体结合在一起,织成了“关系”的一张网,从而构成了“共同体”。